鄂统办文〔2018〕4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
为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省政府、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湖北统计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抓好贯彻执行。
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
1.湖北省统计信用信息修复制度
2.信用修复申请表
3.统计信用修复承诺书
4.信用修复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