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工作相关管理方案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的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五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
一、概述
2010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襄樊市政务公开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市统计局从增强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尤其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在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机构简介、工作动态、农业信息、工业信息、能源信息、贸易信息、投资信息、人口信息、劳动工资信息、党风党建、行政许可、政策法规、工作总结报告、便民查询、便民表格下载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所公开信息及时,显示有生成时间,达到了每周有2次更新。按照政务信息中心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襄樊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并与市统计局网站建立了对应链接关系,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襄樊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市统计局网站(/)。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2010年,我局尚未受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诉案件。
四、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襄樊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万友同志任组长,加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领导和协调,同时,明确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科(室)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这样就自上而下形成了完整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机构体系,为实施统计信息网上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按照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规范编制了《襄樊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襄樊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以及网上公开的内部报送、审批、公开程序和外部受理、答复的程序,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职责分明。此外,按《条例》规定我们还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明确分类,并明确了各大类应归列的项目内容,便利了网民的查阅。
(三)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信息。按《条例》的规定,我们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将机关各科(室)掌握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三类。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站,并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本单位《目录》的相关项目建立一一对应链接关系,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同时,我局还在《襄樊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机制和流程图,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