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统计局职能工作目标 | ||||
序号 | 考评指标及目标要求 | 完成 时限 | 分值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进一步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完成农户普查、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农业经营单位普查登记,完成登记复查审核,完成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联网审核上报,完成市级质量抽查工作。 | 全年 | 20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
2 | 完成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前期筹备工作,落实省局方案和培训。 | 全年 | 16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
3 | 做好统计数据评估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统计数据评估会;参与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项目指标和运行情况分析。 | 全年 | 16 | 每少召开1次会议扣2分。 |
4 | 做好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诚信企业创建工作指导,每季度对各县(市、区)诚信企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 全年 | 16 | 每少通报1次扣4分。 |
5 | 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统计资料,统计分析和信息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不少于30篇。 | 全年 | 16 | 每少完成1篇扣0.5分。 |
6 | 做好服务社会公众工作,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完成每月统计月报编制工作。 | 全年 | 12 | 未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没出现1次扣2分,未及时公布月度数据每出现1次扣2分,未完成统计月报出现1次扣2分。 |
7 | 做好人才工作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 全年 | 4 | 每少完成1项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