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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统计局2016年工作总结

来自:襄阳市统计局 时间:2017-03-16

2016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数据质量这个核心,不断提升统计治理能力,积极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代统计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建设“四个襄阳”及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了统计保障。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迅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高度重视,及时学习传达贯彻。5月30日上午,襄阳市委、市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安排部署当前统计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确保数据真实的严肃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对统计质量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随后,襄阳市委对各地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督办通报(第10期)》。襄阳市统计局以最迅速的行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落实批示精神,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省统计局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并制定印发了《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迅速落实,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活动。6月上旬以来,根据《襄阳市统计局印发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对各地进行检查,督办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季度数据质量核查、约谈、通报曝光等制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认真执行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定期报告制度,建立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重点治理冒名报送、指令报送和违反“四条红线”核查。全市共检查389家企业,其中市统计局抽查35家,县(市)区自查354家,通过局内查摆,下基层检查,查找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严守统计数据质量关。

迅速安排,扎实做好省局统计巡查迎检工作。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巡查工作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并安排布置省统计巡查工作,将省统计局巡查工作通知和市统计局会议精神以文件形式转发给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求各地对照省统计巡查内容,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上报襄阳市统计局。同时,将省统计巡查情况和市统计局安排部署省统计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市领导批复,请统计局牵头做好省统计巡查准备工作。

12月6日省统计局长李克勤率省统计巡查组对襄阳开展巡查工作并听取襄阳汇报,襄阳市政府副市长刘恒友汇报了襄阳市财政数据质量整改情况、市统计局局长段细柱汇报了襄阳巡查工作自查情况,省巡查组还实地抽查枣阳市一个乡镇、两个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由于襄阳市和枣阳市工作准备充分,资料收集齐全,方案措施得力,襄阳市统计工作和襄阳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得到了省统计局李克勤局长和省巡视组领导的肯定。根据巡查组的反馈意见,襄阳市将认真落实李克勤局长讲话要求和巡查组的意见,做好整改反馈工作。

(二)加强协调,扎实开展重大普查调查工作

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三农普工作)。2016年2月市政府下文了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普办),负责全市的三农普日常工作。在全省市州率先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在吴店镇开展襄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目前,全市机构齐全、经费到位、普查员选聘到位、业务培训到位,为2017年1月1日正式入户调查做好了准备。

灵活高效,及时完成民间投资问卷调查工作。整合力量,全员上阵,一是实地走访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强化问卷来源。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民间投资问卷调查工作;二是业务指导与问卷审核相结合,讲清开展这次问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解释问卷中有关问题,要求企业负责人按各自真实情况认真填写每项内容,确保回收的问卷真实有效。

认真负责,圆满完成房地产去库存调研工作。一是迅速成立调研小组,明确分工,撰写工作方案,做好印发公函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对市建委、市房管局等市直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同时组织各县市进行辅助调查,基本摸清全市房地产库存现状,为全市房地产去库存提供了一手材料;三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主要数据的归纳和整理分析,撰写了的《襄阳市房地产去库存调查报告》,被省局内网采用,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服务创新,提升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水平

加强监测,服务宏观决策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的特征和规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调研力度,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做好对经济发展和转型的精准监测、精准分析、快速反应,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预调微调政策、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局完成统计分析59篇,被市领导签批14篇次,被市委、市政府转发《参阅件》3篇,其中《我市消费市场形势分析》、《1-5月襄阳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等被市长签批。建立健全非工作时间向市领导提供统计服务应急机制、重大统计信息专报工作制度等,强化了统计服务的制度保障。撰写各类统计信息292条,被国家局、省局和市两办采用219条,“两办”信息采用量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强化统计官方微博、统计微信功能,加强统计外网的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发布微博信息240余条,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1300多次。完成省、市两级交给的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一感两度”调查、法治城市建设调查、文明城市创建调查等民意调查,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第三方调查数据。

创新统计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一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意义在于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将绿色发展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市统计局多次就指标解读、指标收集等多个方面与省局、部门进行多次讨论,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上报工作;二是开展“三新”统计试点工作,反映新经济发展的状况。新经济“三新”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市统计局通过走访调查,摸清了城市综合体的实际经营情况,管理主体,管理模式等信息,同时联合商务部门一起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政策要求,打消企业顾虑,指导企业管理者填报统计报表,对于指标不理解的地方进行深入讲解,务必让企业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以服务为导向,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当阳会议精神,建成市民调电访中心,拥有独立的机房和服务器、专用的交换机、电话通讯线路以及质控室、接访室,配备17台电脑、16个电话访问座席。1--2月份完成了市委组织部委托的2015年度综合考核民调工作,对全市12个县(市)区、87个市直部门进行了民意调查,完成电话调查有效样本4700份、面访有效样本800份(每份涵盖87个单位)。撰写了调查报告。4月下旬--5月上旬完成了省民调中心委托的全国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调查,完成有效样本900份(每份问卷长达25个问题),并100%复核。6月中下旬完成了省民调中心委托的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对广西南宁市进行了调查,完成有效样本1190份,并100%复核。7月下旬至8月上旬完成了全市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调查,调查有效样本11300份,撰写了调查报告。现正在进行市纪委纠风办委托的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民意调查。年内还将要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群众安全感“一感两度两率”调查、法治建设调查等调查项目的工作

全面落实“四个强化”,深入推进小康监测工作。一是强化对指标体系的学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包含五个方面35个指标,涵盖面广,专业性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通过加强学习,吃透指标解释,确保小康监测工作在统计制度理解上不出现偏差;二是强化与责任部门的衔接。小康监测指标涉及二十多个市直单位,加强与各指标责任部门的对接力度,提高数据收集效率;同时做好市、县(市、区)两级数据的衔接工作,强化对参加县域经济考核的县(市、区)数据收集上报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对统计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上级予以指导,并保证每月两次上报更新数据;三是强化对上报数据的审核。严格按照小康指标解释统计口径收集数据,对收集的数据在逻辑上仔细审核,进行历史检验和比对;对波动异常的数据进行认真的查询与核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强化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充分利用统计监测结果,深入分析襄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优势和短板,完成《襄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为襄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参考。

(四)强化管理,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统计业务基础按照省局要求,GDP核算、工业、农业、投资、贸易、人口等8个专业全部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依据指标间逻辑关系,综合运用外部相关数据进行科学评估,进一步增强了月度、季度数据评估的科学性和有可操作性。实行并进一步修订了《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月度数据全部上会,集中、公开、透明评估。强化联网直报平台即报即审制度,切实加强数据生产过程监测,形成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异常波动数据的监测审核办法。

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统计业务指导,争取部门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多次召开部门统计工作培训会,完善统计工作会商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研究解决政府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重大统计改革。

深入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襄阳市统计局把2016年定为襄阳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年底召开了全市统计局局长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照国家局、省局要求,查找差距,重点解决制约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的深层次问题。今年襄州区和谷城县通过了全省第二批县级统计基础规范化验收。继续开展 “八有八化”回头看,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检查考核。召开全市村级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 1527个村全面落实了“五有五化”建设工作。下发了《规范“四上企业”基础统计工作巡查整改意见》并制定了规范化标准,督促企业设置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台账,实行持证上岗,完善联网直报工作条件。实行“四上企业”规范化达标全覆盖,拟定12月中旬进行检查验收。

完成城乡区划代码划分工作。一是制定城乡划分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城乡划分工作按时高质完成。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下级统计部门核实错误,修改后重新上报。二是成立检查小组,全面自查,先是通过《统计用城乡划分影像图系统》进行判断甄别,再进一步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各检查组工作方法和步骤都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局要求进行,经过实地考察,没有发现赋码错误,城乡划分编码工作质量较高。

(五)依法治统,进一步抓好数据质量

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6年1月,根据联网直报平台监测和2015年核查反馈情况,对襄州、高新区、老河口市的6家开展了执法检查,经调查取证,5家企业存在虚报统计数据问题,个别地方还存在行政干预;6月,根据省局李克勤局长对老河口市6家企业进行督办检查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了复核、调查取证;7月,有群众向市长信箱邮件举报襄城区1家工业企业存在虚报数据,及时到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调查取证;9月,根据上半年全市数据质量核查情况对枣阳市、樊城区的14家企业进行数据质量回访,发现了3家企业存在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10月,根据三季度数据质量核查省分局反馈的意见,对4家统计数据出现问题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上述19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0家违法单位给予了罚款,对8家违法单位给予行政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存在统计数据问题的所在地统计局长、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对统计数据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分,在《襄阳电视台》、《襄阳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创新核查机制,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建立市县核查联动机制,建立县(市)区自行核查—市局进行抽查的倒逼核查机制。截至10月底,全市共核查企业987家,其中各县(市)区自行核查企业929家,按照双随机方式,全市工作抽查了58家企业,通过市县核查联动机制,各地开展核查工作更主动、更积极,查出了问题,也进行了整改,各地数据质量从平台监测来看,比较平稳,大起大落、异动企业较少。

积极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梳理并建立政府统计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结合新法新规出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将我局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针对统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的问题,制定了《襄阳市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一是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按照工作需要,确定随机抽查的领域和范围。开展抽查工作前,将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二是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抽查主体组成人员由市统计局从市统计执法人才骨干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区域所在县、市、区的执法骨干除外),加大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公平性、透明性。

扎实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为加强全市“四上企业”统计诚信建设,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市统计局力抓“三个环节”,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强力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下发了《襄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诚信企业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诚信企业的标准。二是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强化上下衔接,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人员制度健全、统计基础规范扎实、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单位推荐上来,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县(市)区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签订承诺数4025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86.49%。开展统计诚信创建744家,占四上企业的15.6%,预计年底完成20%的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统计学法普法,切实落实依法统计制定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推动《统计法》、统计基本知识学习列入全市各级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动员全市全社会力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借助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特定时间,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专业培训会、年报会、数据联审会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统计法知识闭卷考试和市执法人员考试,切实增强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六)严明纪律,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抓好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订了《市统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摸排,全面掌握党员实情。5月中上旬,通过查阅党员名册、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局在职及退休党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进一步完善了每一名党员的个人信息,畅通了党组织同党员的联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党务骨干培训,提高服务党员能力。协调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对专班人员、各支部书记进行“两学一做”工作培训,帮助他们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机关党员能力,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有能力落实。四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强化党性锻炼。局机关党委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开展了6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次党日活动都能严格按照“7+X”要求,佩戴党员徽章,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开展寻找入党介绍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加支部党日活动和社区活动。全体党员严肃守纪、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动作,真正受到一次思想的洗礼。

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三抓一促”活动,不断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和完善领导班子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考勤制度,健全机关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对全局上下班、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记入日常考核,作为年终奖惩依据。全年共组织检查200余次,发出通报200余篇,严肃了工作纪律,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秩序。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制定了襄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路线图、检查实施考核方案等,与县市区统计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做到了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增强干部纪律意识。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较量无声》、《忠诚与背叛》、《说案明纪》等纪录片,参观市纪委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巡回图片展和廉政书画展,通报典型案例等,使全局干部知纪、明纪、守纪意识得到加强;三是出台了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建立数据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数据评估会,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加强和规范电子日志管理工作,强化电子日志在年度考核中的结果利用,引导机关干部认真、规范填写电子日志。

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年初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开展学习交流6次,撰写心得体会20多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集中培训辅导学”、“组织讨论深化学”、“开展活动丰富学”、“创新载体帮助学”、“结成对子互动学”、“联系实际推动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先后20余人次轮流授课。各专业业务骨干深入到县(市)区、乡镇指导业务知识,讲课12次,培训辅导400余人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干部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5月14--18日,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与复旦大学联合举办了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省局培训中心的通报表彰。

全市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统计创新意识不够,方法制度有待进一步改进;统计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地方、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依法统计,开拓创新,不断深化统计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襄阳”及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统计保障。

(一)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进一步探索“三新”统计,克服“三新”试点统计工作存在的难点,建立健全新型服务业统计,强化对网络零售、新型综合商业服务体统计;强化经济质量、结构、效益统计,加强工业提质增效统计和产能利用情况统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强化资源环境统计,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严格执行城乡划分标准,加强城镇统计,改进人口变动调查方法。

(二)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下一步全市三农普工作将做好普查区划分、地图绘制、清查摸底、普查登记等工作。完成普查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登记及PDA数据推送工作;2017年3月底前完成登记复查审核;2017年4月底前完成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联网审核上报;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市级质量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运行走势,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对接,加强对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态势、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丰富统计产品,拓宽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窗”作用,及时编印《统计年鉴》、《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等资料,增添更加充实更加细化的统计数据。

(四)推进依法治统,提升数据质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再次强调了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制度规定和省、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要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重点查处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案件的查办,坚决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适时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五)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进一步落实好省政府42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各级统计力量。以政府统计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行业统计信息为基础,推进全市统计综合数据库建设。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工作,抓好企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培训。

(六)讲政治,学业务,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切实增强谋划全局工作、妥善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制定实施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全局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提升。结合统计年报、大型普查和调查、统计执法、统计课题研究等重点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推进统计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确保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七)加强党的建设。继续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好机关党委的统领作用,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和六个专项整治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原则。

(八)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继续抓好统计法和“七五”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增强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统计公信力。

(九)加强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精准脱贫攻坚计划,加大扶贫力度,按进度推进扶贫各项工作。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计划生育等常规管理工作。